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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啦

时间:2025-07-02 19:5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石龙律师获悉

中新社于北京5月10日发布消息,指出5月10日起,经过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开始执行,我国婚姻登记业务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

中国民政部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回应记者的询问时指出,自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政策实施以来,内地居民在申请结婚登记时,仅需提交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并签署声明证明自己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不存在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东莞石龙律师,便无需再提供户口簿。

这位负责人在阐述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详细受理范围时提到,只要双方都是内地居民,无论是进行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还是补领婚姻登记证件,这些业务都包含在“全国通办”的受理范畴之内。内地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之间的婚姻登记、离婚登记以及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同样纳入了“全国通办”的服务范畴,且可在任何具备婚姻登记职能的机关进行办理。

记者询问,双方原本均为我国内地居民,曾在内地完成婚姻登记手续,现居于香港,身份亦随之变更。在此情形下,他们需前往何处补办结婚证书?

负责人表示,一旦其中一方身份从内地居民转变为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或华侨,双方均可向任何有权处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提出补领申请;若一方成为外籍人士,而另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华侨,亦或双方都变为港澳台居民或华侨,则必须回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者到各自工作或生活地的有权处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去申请补领;若双方都成为外籍人士,则可以查阅结婚登记档案,但无法补领结婚证书。

这位负责人强调石龙镇律师,在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过程中,当事人除了要提交常规的申请材料,还必须额外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连续性的证明文件或公证声明。对于此类证明文件或公证声明的具体开具规范,建议向具备相应处理权限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详细咨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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