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私藏土铳四年多 男子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获刑

时间:2018-06-12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陈芳 张洲瑜)  男子黄某发现其父房屋内有一只土铳,便将其带回自己家存放在杂物间,近日,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 ,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对被告人黄某非法持有的土铳予以没收。

  2012年7月,被告人黄某发现其父房屋内有一只土铳,便将该土铳带回自己家中,存放于二楼的杂物间。2016年12月,当地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找到被告人黄某调查时,被告人黄某主动将土铳上缴,并对非法持有该土铳的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该土铳“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认定为枪支”。同时查明,经秭归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对被告人黄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能否适用非监禁刑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出具了《湖北省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表》,建议对被告人黄某适用非监禁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发射弹丸的土铳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黄某在公安机关根据线索调查时,主动上交枪支并如实供述其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判处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结合秭归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的建议,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