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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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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推开5个月收集线索1.2万件
时间:2018-01-22 【转载】
本报北京1月16日讯 记者李豪 见习记者董凡超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有力保障了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成为人们日益关切的话题。检察机关始终把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一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了“保护北疆生态屏障专项监督活动”,陕西检察机关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江苏、甘肃、云南、湖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了“保护长江生态”“保护母亲河——黄河”“保护珠江源生态”“保护南水北调水源生态”等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该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开。自全面推开以来,截至去年11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案件线索1.2万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8100多件,占67.4%;共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6200多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近4000件,占64.1%;提起公益诉讼97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82件,占84.5%。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除了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外,检察机关注重通过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在要求行为人作出损害赔偿外,强调行为人恢复原状、修复环境的责任,注重对生态环境的恢复性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