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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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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个大灯自己用 贪图小利被判刑
时间:2017-12-17 【转载】
自己车上的灯坏了,为贪图小利,竟去偷盗别人车上的灯。2017年6月25日,被告人陆某等三人因犯盗窃罪被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罚金两千元。
被告人陆某自购有一辆货车,几天前车子的LED灯突然坏了。因不想花钱自购,陆某灵机一动,心想不如去偷几个来用。陆某将此想法和其同村好友金某、于某一说,三人一拍即合。2017年2月8日凌晨,陆某伙同金某、于某来到在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石巷村,分别将停放在路边的陈某、许某货车上的LED灯拆下盗走;后又来到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上洪村老渡口附近,将石某货车上的LED灯拆下盗走;在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上洪村一组80号路附近,将吴某货车上LED灯拆下盗走。经鉴定,被盗四组LED灯共计价值人民币3500元。案发后,上述被盗LED灯已经返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金某、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三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能够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且主动退赃等情节,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