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龙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hilonglsh.com 石龙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开面包车收废品起贪心搬家盗窃
被告人潘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潘某某在南京开一家废品收购站,2012年9月初,潘某某到来安县汊河镇陈先生家开的销售维修摩托车店去收购废旧摩托车,在堂屋西侧卧室内发现墙边堆放不少电瓶。 同年9月12日,潘某某使用断线钳剪断铁门锁,将面包车驶入院内,后将窃取的电瓶车、摩托车废旧电瓶计85组搬运装车,又入室窃取人民币共100多元。经鉴定,被盗的废旧电瓶价值人民币6710元。归案后潘某某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得到受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8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坦白事实且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