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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婚姻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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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载分居离意决 两度起诉终获准
时间:2017-07-25 【转载】
夫妻分居七年,妻子离意已决,两度起诉至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经承办法官调解最终双方同意离婚,并就抚养、教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00年5月,鸿雁与夏雨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同年11月7日登记结婚,开始共同生活。2001年10月4日,生育一子俊豪。因双方婚前相识时间短,婚后经常为生活琐事吵闹、大骂,2010年起鸿雁即离家分居。2016年8月鸿雁曾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因未能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然而双方的关系并未就此缓和,之后双方仍不联系2017年4月17日,鸿雁再一次提起了诉讼。法庭上,夏雨也表示同意离婚,但在俊豪的抚养问题上出现分歧,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俊豪。
经过法庭调解,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考虑到之前俊豪一直是跟夏雨生活,由夏雨直接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最终达成婚生子俊豪由夏雨直接抚养,鸿雁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俊豪能独立生活时止的调解协议。同时鸿雁也向法官保证,以后会经常联系孩子,多抽时间来看望,让孩子更多地感受到母亲的关爱。(文中人物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