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治资讯>>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生态环境部回应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热点问题,法典草案亮点受关注

时间:2025-06-03 19:33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石龙律师获悉

新华社于5月27日在北京报道石龙镇律师,主题为: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法律规章体系——我国生态环境部就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新华社记者高敬

备受瞩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现已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关于该草案的亮点有哪些?它一旦正式发布,将对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产生怎样的影响?对此,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的司长赵柯于27日作出了详细解答。

在生态环境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赵柯进行了介绍,指出我国在生态环境立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目前,我国拥有30多部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以及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这一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以环境保护法为核心,全面覆盖了水、气、声等污染要素,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系统。

制定生态法律大典,是党中央实施的一项重要法治发展战略。生态环境部门紧密协作,全力支持立法机构推进大典的编纂进程。赵柯认为,该法典草案呈现出以下五个显著特点:

首先,保持了制度的连续性,并保留了那些经过实践验证且效果显著的制度安排。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不断更新发展,为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在法典草案中,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等章节,均保留了现行法律的核心条款,确保了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是着眼于现实,致力于解决管理实务中的关键难题。例如,第三方监测机构以及类似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存在不足之处,这可能会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造成影响。因此,法典草案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管进行了加强;同时,草案依据“罚当其罪”的原则,对法律责任进行了优化处理。

第三点,体现在体系的完善上,通过消除现有法律中的冗余和冲突内容,提升了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协调性。

第四点在于创新性,将某些改革措施提升为法律制度层面。在改革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措施,比如生态环境的分区管理和生态损害的赔偿等制度东莞石龙律师,都被纳入了法典的草案中。

五是具有前瞻性,对新兴领域制定了具有指导意义的规范。例如,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领域尚无特定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法典草案基于立法需求,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则性和指导性的规定,为未来相关制度构建和实践进步确立了准则,打下了基础,同时也为将来新兴领域的专项立法预留了发展空间。

赵柯指出,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发布,它将取代现有的环境保护法,成为主导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权威性法规。届时,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在内的共计10部现行法律将不再继续施行。

法典一经发布,生态环境部将致力于配套制度的全方位梳理与优化升级,以促进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他表示,需对照法典中的新条款和新标准,对生态环境部的各项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审查,实现全面清理。对于与法典规定不符的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或予以废除,同时与立法机构紧密协作,共同推进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生态环境部将执行法典中关于授权性立法的规定,并迅速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赵柯指出,除此之外,还需补充相关立法,促进新兴领域的法律建设。例如,针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等新兴领域,目前尚未形成特定的法律规范。生态环境部计划在总结过往经验之后,与立法机构协作,加快针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专门立法工作的推进。

(责编:薄晨棣、梁秋坪)

石龙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