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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鱼塘”为名诈骗游戏网友
上海法治报讯(记者 夏天 通讯员 蒋芸芬)家住松江的李女士在游戏网友的鼓吹下,以“买饲料”的方式投资了对方在老家经营的“农场”,没想到却遇上了骗子,损失3.5万元。近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李女士通过游戏认识了远在海南的好友林某,两人还在李女士出差海南时见过一面。林某自称在海南老家的村子里经营一个农场,还承包了一块鱼塘。随着交往逐渐深入,林某提出自己资金周转困难,李女士可以通过出资为自己购买“饲料”的方式投资自己农场里的鱼塘。林某说,自己缺少流动资金,所以去饲料厂购买饲料时无法支付全款,但却会因此遭遇“涨价”,比如一包饲料正常售价128元,如果不支付全款,饲料厂最终就要收林某140元左右一包。林某表示,如果李女士可以为自己支付整包饲料的费用,自己可以将原本需要多出的12元给李女士,作为李女士的利润,即李女士每投资一包128元的饲料,就可获利12元。
在投资前,林某也“真诚”地对李女士“交代”自己的经营状况:“身份证和鱼塘地址我都可以给你,但是鱼塘没有营业执照,公司也还没有注册。你赚钱不容易,所以我把情况和你说清楚,我没骗你,我这个人做事就是以诚信为主。现在是法治社会,你不用害怕,害怕就不要投了。”经过反复考量,李女士同意给林某投资,但是她提出,希望在自己付出的钱款中直接扣除利润的部分,并与林某约定40天左右返还本金。此后,李女士陆续投资了3.5万元给林某用于采购饲料,林某也会经常发一些鸡、鸭、鱼的视频给李女士。可是40天后,林某却以正在算账、买家还没打钱、鱼还没有卖掉等理由拖延返还李女士的本金,甚至最终失去了联系。无奈之下,李女士选择了报警。
今年1月,失联的林某终于到案。到案后,林某向李女士退还了3.5万元,并交代,自己其实不算经营什么农场,只是早年曾在村里包过一块地,养过一些鸡鸭鱼,想做养殖生意,但是因为经营不善,早已放弃。认识李女士时,自己在外欠债,就以此为名骗取李女士的钱款,骗来的钱全部用于还债和家庭开销。
经审查,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3.5万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林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