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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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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该谁垫付医药费?
时间:2023-02-23 【转载】
车祸医疗费可以由肇事方或者受害人先垫付,等确定事故责任后再分配医疗费的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逃逸,受害人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可以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等肇事方落网后,救助基金再向肇事方追偿医疗费。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实践中哪一方垫付都可以。
如果遇到肇事方不垫付医疗费,家属也来不及筹集医疗费的特殊情况,当受害人需要抢救时,交警部门可以通知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如果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限额,或者肇事方没有购买交强险,或者肇事方逃逸未归案的,则交警部门可以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垫付费用后,有权向肇事责任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