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治资讯>>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法治资讯

交通事故中对方负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时间:2023-02-23  【转载】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2项的规定,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虽然划分了责任等级,却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比例。

在司法实践中,大家有约定俗成、反复使用的比例,就形成了一种惯例。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定责任比例,实际上成了法官一种酌情确定的情形,从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判决都是以70%和30%确定主次责任的承担比例。即,负次要责任的,一般承担30%的赔偿比例。所有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才由责任人按责任划分赔偿。涉及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事故造成的损失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交强险理赔不足的,由各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无责任方无需赔偿;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在机动车方无责任时,亦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