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龙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hilonglsh.com 石龙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2-07-16 【转载】
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但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不足以惩戒,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对行政相对人处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供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所以当事人如果是因为触犯了治安有关的法律被拘留,那么这个案底是不会撤销的,因为要把这个拘留的作为案底留存备案,但是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的,通常只有刑事拘留留下的案底是最严重的,会导致当事人日后生活的不便,普通的治安拘留是没有特别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