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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婚姻案例

劳动婚姻案例

被家暴方有受到家暴的证据

时间:2021-01-13  【转载】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婚姻纠纷中,法院一旦认定构成家庭暴力,在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会成为判决准予离婚的理由,并且涉及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关于赔偿问题,据法律的规定,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有过错方给予在经济上赔偿的。这个赔偿是指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向无过错方倾斜。法律对离婚存在过错方对无过错方要求在经济上进行赔偿,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只要有以下行为者,造成了对他人的伤害,有过错方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的赔偿就能成立。一,有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有家暴行为的。四,虐待和遗弃家庭组成成员的。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构成虐待罪。虐待罪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如果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受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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