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劳动婚姻案例>>劳动婚姻案例
劳动婚姻案例

劳动婚姻案例

劳动合同的变更有哪些

时间:2020-11-05  【转载】

 在升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视为对职位和劳动关系变动的默认,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一种。


  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


  1、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 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2、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