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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共同犯罪的法定形式
时间:2020-07-17 【转载】
(一)一般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是指没有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点:
(1)二人即可构成,有别于集团犯罪的三人以上的人数要求。
(2)为实施一个或几个犯罪而临时勾结成伙,完成犯罪后自动散伙,有别于集团犯罪的稳固性。
(3)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特殊的组织形式,有别于集团犯罪的组织性。
(4)共同犯罪人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不存在众人可能随时参与的状态,这点有别于聚众共同犯罪。我国刑法中没有出现一般共同犯罪的概念,但刑法第25条规定的“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就明显包括了一般共同犯罪。
(二)聚众共同犯罪
认识聚众共同犯罪,首先必须明确聚众犯罪。顾名思义,聚众犯罪是以“聚众”的形式实施的犯罪,指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聚集纠合多人而实施的犯罪,具有参与人数的复杂性,行为的多样性、同向性和公然性,后果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