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龙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法律法规
业务范围
联系我们
人才招聘
在线留言
劳动婚姻案例
企业位置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的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