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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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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成因及对策

暴 力抗拒法院执行,是多年来影响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顽症,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它严重威胁着执行干警的人身安全,制约着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极大地损害了法律 和人民法院的权威,阻碍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在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轻则遭到侮辱、谩骂、推搡,重则被殴打致伤致残,甚至死亡;执行卷宗材 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被毁损、抢夺的现象也普遍存在。研究分析暴力抗法事件的原因以及思考如何预防暴力抗法事件, 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频发的原因

 

1、 法律信仰的缺失,是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频发的根本原因。法治建设的根本,不仅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更需要培养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形成全社会尊重法 律、信仰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长期以来,我们往往更注重法律制度层面上的建设,花大力气制订或修改法律法规,但在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上却做得远 远不够。虽然经过几轮全民普法教育,但仅靠发几本普法教材,抄几张有答案的法律知识竞赛卷,或开展几次现场法律知识竞赛等蜻蜓点水式的普法教育,只是使大 众受到了形式上的法治教育,知晓了极少数的法律和法条,即使很多法院以到闹市、进社区、送法下乡等形式进行法律咨询,或和电视台、电台共同制作法律知识讲 座、庭审直播等活动,也仅仅是针对一些个案以案释法,离公众诚实守信、遵从法律精神的培养差距甚远,这是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屡屡发生的根本原因所在。

 

2、 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作祟,是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频发的幕后“推手”。在许多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事件中,我们都能或多或少地看到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 子。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乡镇政府,从保护本地区经济利益出发,为了所谓的“投资环境”、“政绩形象”,给予一些企业、个人种种超越法律的 “待遇”,对法院,特别是外地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不支持,反而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干预阻挠,甚至唆使被执行人、社会闲杂人员威胁执行人员,或直接担当暴力抗 拒执行的“领军人物”。还有一些金融机构,不仅不积极履行协助配合职责,反而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给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的发生埋下隐患。地方和部门保护 主义,维护的是少数人利益,最终受损害的却是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3、 行为人为己私利藐视法律、情绪失控,是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频发的“动力源”。虽然当前普法力度不够深入、持久,社会公众法治意识不强的情况也相当普遍, 但一些行为人对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法律后果并非一无所知。在暴力抗法事件多发地的基层、乡村,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干警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抗拒执行,同时还煽动亲友、单位员工或不明真相的群众、村民阻挠执行,尤其是在头上罩有各色光环“人物”叫嚣“打死我赔 偿”等不计后果、藐视法律的语言煽动下,群情失控,暴力升级,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抢夺卷宗、执行器械,砸毁执行车辆的暴力抗法事件便不可避免的发生。

 

4、 查处不严惩治不力,是助长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现象滋生蔓延的“催化剂”。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规范,是以国家暴力作为后盾的。法律惩罚的威慑力不仅在于严厉 性,更在于其不可避免性——使每一个违法者不可避免地受到惩罚才能充分发挥法的引导、警戒功能。暴力抗法者之所以气焰如此嚣张,与对此类行为打击不力不无 关系。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暴力抗法者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交由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再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后由所在地法 院审判。但由于种种原因,公、检、法机关未能较好配合,难以及时对暴力抗法者进行有效打击,多数情况下只能由执行法院作出司法拘留和罚款处理了事。即使少 数行为人受到刑事处罚,由于受“法不责众”传统思维和片面强调维护稳定,以及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因素的影响,多数行为人受到的处罚相对较轻,以致于挑战 法律底线,公然与法院叫板的暴力抗法现象屡见不鲜。

 

5、 少数执行干警违反程序、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是引发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的“导火索”。分析发生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基层政权组 织疏于管理或纵容对抗执行行为,以及被执行人、部分群体法治观念淡薄等外部原因,也有执行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不强,工作不讲策略、简单粗暴,采取强制措施不 当等内部原因。尤其是在执行涉及城市房屋拆迁(包括拆除违章建筑)、农村征地拆迁等当事人有对抗情绪案件的过程中,一些执行人员未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不 愿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不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对暴力抗法苗头不能敏锐地察觉,不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控制局面,甚至有少数执行人员违反法定程 序,滥用职权和强制执行措施,最终导致矛盾激化,引发了本不该发生的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

 

此外,近年来,法院系统开展的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执行人员以人为本,以社会稳定为重,强调文明执行,甚至要求执行人员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使执行人员面对暴力抗拒执行和不法人身侵害时,心存顾虑,缩手缩脚。

 

二、有效防范、减少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发生的对策

 

1、 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懂法守法。执行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对立性较强的工作。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育宣传,是有效防范、 减少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发生的首要环节。普法宣传教育,既要有法律知识的传播,更要辅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道德观、荣辱观教育,通过书刊、广播、电视 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使广大公民受到生动的法治教育,在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明了遵守法律,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重要意义;使不自觉 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受到谴责,并公开曝光暴力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进而为增强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减少纠纷矛盾,创建良好司法环境奠定基础。

 

2、 加强同党政机关、基层组织的沟通,推动相关部门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形成防治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合力。解决暴力抗拒执行问题,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仅仅依靠 法院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因此,法院应当主动、全面、及时地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有关执行工作情况,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案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取得党政机 关的信任、支持。此外,人民法院应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立和完善执行威慑机制、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暴力抗法应对机制,使预防、处置暴力抗拒执 行行为更及时、更有效。

 

3、 彻底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是暴力抗拒执行的“后台靠山”和保护伞,而目前不科学、不合理的政绩考核方法和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又是 产生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温床和土壤。为此,必须要改革政绩考核方法和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斩断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与被执行主体之间的利益链条,对不积极配 合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干预阻挠法院执行,或挑唆、指使实施暴力抗拒执行的责任人,应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直至 追究刑事责任。

 

4、 加大惩治力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人,切实维护执行秩序。一是加强执行立法工作,比照人民警察枪械使用规定,明确执行人员遭遇何种暴力抗拒执行行 为,可以采取哪些相应强制措施。二是建议修改刑法条款,提高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量刑幅度,增加行为人的违法犯罪成本。三是建立暴力抗法事件报告、通报 制度。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执行法院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法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报告,并根据暴力抗法的严重程度,向公安、检察机关通报,加强沟通协调,以便 公、检、法机关通力协作,全力惩处严重暴力抗拒法院执行行为,有效遏止暴力抗法上升的势头。

 

5、 进一步提高执行干警素质,拓宽执行改革思路。人民法院是执行工作的主体,是扭转执行难局面的中坚。人民法院在谋求外部司法环境优化的同时,一方面需要不断 提高执行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满足日益繁重复杂的执行工作需要;另一方面需要完善执行机构设置,并通过坚持不懈的改革 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公开执行过程,切实改变少数地方执行乱、乱执行的状况,逐步树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权威,从源头上减少诱发暴力抗拒执行事件发生 的因素。 

 

除上述防治措施外,提高法院案件审判质量,发挥社会大调解功能和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也同样十分重要。惟有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努力,根治暴力抗拒法院执行顽症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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