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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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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临时法庭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着 眼于中级人民法院的未来,我院的法庭重建工作已经启动。为确保在法庭重建过程中完成好刑事审判工作,中院在看守所设立了临时刑事法庭。对中院法警支队来 说,在看守所进行刑事庭审的保障工作,既有缩短保障时间,减少往返次数,增加路途安全系数的好处,也有离院部远,法庭安全措施差,缺少应急支援等不足。现 就看守所临时法庭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看守所法庭新设安检后,法警支队面临着同时承担三处安检场所的安检任务,人员再次分流,必将减少执行警务警力,减少安保机动力量。
二、看守所院内四通八达,旁听人员容易乱串,影响看守所的严肃环境,并容易引起一些难以预料的后果,比如别有用心之人有可能潜藏于看守所院内。
三、两个法庭旁听席位都比较少,当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开庭时,就有许多旁听人员不得入场,引起法庭外围聚现象,一旦有人?动,容易引发群体事件。
四、楼梯陡峭,旁听人员及被告人极易摔倒,尤其是年龄较大的旁听人员或带脚蹽的被告人,个别有自残或自杀倾向的被告人,更容易实施自残或自杀行为。
五、楼道狭窄、细长,容易引起堵塞,一旦旁听人员不听从法警指挥,而临时法庭又没有第二条出路,极易引发围堵、抢夺被告人等事件。
六、 被告人、法警、法官、检察官、旁听人员共用一个厕所、一个走道,既容易引起拥挤,也有可能被告人、法官、检察官和旁听人员零距离接触,引发安全事件。以往 发生的主要针对被告人、检察官的暴力倾向,由于有安全距离、安全通道相隔,都在法警的应急处置下,较为轻松地及时解决,而在临时法庭,只有增加警力一个办 法。
经认真考虑,在目前的情况下,为最大限度减少风险,确保刑事庭审安全,拟制定下列规定,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开庭时间:请刑事一庭和刑事二庭增加协调,原则上每周进行两天的刑事开庭,如果安排好的话,每周八个刑事开庭已经能够保障。期间,法警支队除中院两处安检场所的执行警务人员外,其余人员(包括一部分保安)全部到看守所进行刑事庭审的保障工作。
二、安检:除正常安检程序外,增加身份证换相应法庭旁听证措施,旁听人员凭身份证登记后换相应法庭旁听证,凭旁听证进入相应法庭旁听,旁听结束后凭旁听证换回身份证后外出。
三、院内:院内设两名保安,指导旁听人员进出法庭和防止旁听人员进入其他场所。
四、楼道、走廊:根据案件情况、旁听人数安排相应的维持秩序法警和保安,确保押解法警押解被告人进入时楼道、走廊无旁听人员。押解法警应左右抓握被告人肘部,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五、羁押:羁押室门应关闭,走廊维序人员应确保走廊无旁听人员滞留。被告人使用厕所时,应先对走廊和厕所进行清场。
六、庭审:因一号法庭安全措施稍好,原则上使用一号法庭,同时使用二号法庭时,应增加安保人员,二号法庭靠走廊的座位不准旁听人员使用。
七、结束:庭审结束时,应先劝离旁听人员,安保人员确保所有的旁听证换走身份证后,方可结束工作。押解法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还押。
八、协作:应与在看守所执行任务的公安、武警增加联系,尤其是武警中队,在出现特别重大、依靠我院力量不能独立解决的突发事件时,及时请示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