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龙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shilonglsh.com 石龙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劳动婚姻案例
劳动婚姻案例
服刑男子为爱放手 妻子“被迫”起诉离婚
近日,西河法庭成功调解一桩离婚案件,但与其它案件不同,该案之所以能调解成功,是因为被告廖某甲不愿让妻子卫某某跟随自己受苦,甘心为爱放手,衷心祝愿妻子今后能幸福。
原告卫某某与被告廖某甲于1999年在广州打工期间相识并恋爱,2000年4月4日在新化县西河镇民政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0年12月生育女儿廖某乙,2003年9月生育女儿廖某丙。被告廖某甲十年前因犯罪行为被判死缓,现在湖南省赤山监狱服刑。
原告卫某某于2014年8月19日起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廖某甲离婚。鉴于本案被告廖某甲在赤山监狱服刑,西河法庭法官于2014年9月11日赶至赤山监狱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得知被告廖某甲近年来已经多次请求原告卫某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原告卫某某迫于无奈,只好接受廖某甲的好意,才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廖某甲离婚。
被告廖某甲在监狱会见室看到与妻子同行的还有两位法官后非常开心,整个庭审一直在和谐的氛围中进行。在调解过程中,原告卫某某一直追问被告廖某甲在监狱的情况,叮嘱廖某甲在监狱要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狱,两个小孩在家等他回来。被告廖某甲也一直打听两个女儿的情况,询问她们生活过得好不好,学习成绩怎么样,卫某某都一一做了回答。不到十分钟,双方就达成了离婚协议,原、被告自愿离婚,婚生女王廖某乙、廖某丙均由原告卫某某直接抚养成人。最后,被告廖某甲对原告卫某某说了一段话:“你跟着我,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我目前唯一的请求就是要你帮忙把两个女儿带大。你还年轻,把这婚离了,去寻找属于你自己的幸福。”
文章出处:新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