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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三无诊所”仍营业,“农民牙医”获刑罚
2007年,只有初中文化的夏某某通过自学及向他人请教懂得了一些牙科知识,并在其居住地租了一间房屋,挂牌开诊所。由于地处乡村、交通便捷、收费低廉,四周乡里还是有不少人向其求诊。此时的夏某某感觉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便计划长期经营,殊不知其行为已触犯法律。2008年6月25日、2009年9月21日卫生局两次查处了该诊所,并对夏某某科以行政罚款,责令其停止营业。财迷心智的夏某某吃了触犯法律的苦头后,蛰伏一段时间,于2013年初重操旧业。3月12日,正在诊所给他人做牙科诊疗的夏某某被卫生部门当场查处。办案人员依法缴获了牙齿手机头、牙钳、盐酸利多卡因等作案工具并将夏某某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月5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检察机关的举证及法庭的讯问,夏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不已,最终法庭认定夏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医疗活动,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
未取得医师从业资格非法从事医疗工作,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一是非医务人员私设诊所;二是非医疗机构超服务范围进行治疗活动,如一些不具有医院机构资格的美容院擅自开展医学整容手术;三是利用仪器或技能开展非法治疗活动,如非法用电脑医学程序在公共场所为顾客诊病,开医药处方;四是利用非法行医的手段,推销新产品。广大民众须提高防范意识,增强甄别能力,切勿为了省时、省力、省钱而求诊于非法医疗机构,置自身的健康安全于不顾。